相較起來,我們公司真的算是仁慈的啦,一次Group case interview,一次Personal case interview。Personal case interview完再和我們的Partner聊一聊就差不多了。
今年為了讓group case interview有比較充份的時間,一組都給三個小時,這麼長的時間,當然沒辦法在一天結束,因此上星期週末兩天就在四場面試下渡過。比較有趣的經驗是上星期天,因為有一位主考官沒來,我和Cyndi以及Claire就被抓進去一起當observer。我們當然不會有什麼決定權(那太可怕了),但是看到Senior同事們看人的方向,分析的構面,以及評斷的基準,拿來對照自己,也是學到不少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