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誠品卡事件
Date Created: Oct 22, 2005, 10:32 AM
最近誠品寄出了一封信,要會員將會員卡換成誠品和大眾銀行推出的聯名卡。信裡面四份文件,前兩份,不知所云,就是一堆什麼E=MC^2之類的無意義文字堆砌遊戲;後面兩份,一份同前兩份無意義文件是用比較典雅的紙質,點明說誠品要換新卡了,另外則是大家很常看到的信用卡申請書。
說得這麼詳細,主要是說說這件事的細節(在網路上看來,有蠻多人不知道細節)。我自己因為運氣好,賺到一張誠品會員卡,這些年來,也累積了不少點數在裡面。誠品會員卡這招的確是高招,即使我沒有那種神奇且讓人不解的誠品會員高傲感,還是會想法子延伸我會員卡的年限,換句話說,也就是會去累積點數到可以續卡的標準。
誠品這次強制要求會員換卡的作法,當然讓我很不爽啦,但是我不爽的理由不是什麼「誠品精神已死」之類的瘋狂理由,說實在話,知道誠品經營手段的人,絕對不會去相信什麼「誠品精神」。我之所以會去誠品,第一個理由是離我家近,太近了,對我這種懶得跑來跑去的人,誠品九折和其他店的八折之間的價差,跟騎車跑去別的地方買書的成本,大概是差不多的,也就是機會成本是一樣的啦;第二個理由,我還是蠻喜歡誠品店內的氣氛,一個讓人逛起來很舒服的環境。不過呢,這次換卡的方式,讓我頗為不快。
「持有誠品舊制會員卡之會員,如未申請新制『誠品卡』者,其原持有之舊制會員卡,仍可使用至各該卡片有效期限屆滿為卡。但請留意,(1)舊制會員卡卡片遺失或毀損,恕不補發(終身會員除外)。(2)原持有之舊制會員卡之消費累計至94年10月31日止。94年11月1日起,請出示舊制會員卡並持卡結帳,方享優惠折扣。」
我有疑問的是這種作法,是否有片面更改契約的嫌疑。照此看來,就算舊制會員卡就算還能有少少的九折優惠,但是已經無法再積點,而且卡不見了,就完全不補發(我沒有錢到可以有終身會員卡),這很不合理呀。
毓或是其他有法律background的朋友們,或許可以根據我提的文件內容做些comment,看看是否有違法的問題。
至於我自己究竟要不要換卡呢,就目前來看,是不太想要換卡。只不過是九折的優惠,辦卡之後居然還有年費(雖然刷一次就可以有次年免年費的優待,但是第三年呢?),一點都不實在,而且多一張信用卡也麻煩,看來,還是先好好保管我現有的這張會員卡吧。以後,只好勤奮點,跑跑其他書局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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